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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2018年度本科学历专职学生辅导员公开招聘方案

本文由2017-12-10发布在通知公告栏目中 浏览次数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南华大学党委领导下进行,由校人力资源处具体协调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心教育事业。

 (二)思想品德好,能以身作则,热爱本职工作,为人师表。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四)应聘者需为南华大学2018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招聘专业、岗位、计划及其他要求。

岗位

计划

性别

年龄

专业

其他要求

专职学生辅导员

1

男性

24周岁以下

不限

中共党员,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会正副主席或党支部、团委正副书记

1

不限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通过南华大学办公网向全校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71218-20171229日(周六、周日除外)。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携带个人简介、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人事科报名。应聘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

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多报者将报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及相关材料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 

2、考试方式: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7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计算机知识和公文写作)。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由自我介绍、试讲和回答问题组成。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素质、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面试不合格不计算综合成绩。

3、考试时间和地点通过电话和短信的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党委会审定。

  六、聘用待遇

   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一经聘用,相关待遇按照《南华大学非事业编制合同制教职工聘用管理办法(暂行)》和《南华大学非事业编制合同制教职工薪酬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七、其他

人:隆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734-8281285

报名地址:南华大学红湘校区西苑办公楼六楼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