揣着富有哭穷,有钱不交,此类恶意欠费在大学生欠学费现象中占有较大比例。近日,设计与艺术学院出台新政,多渠道围剿恶意欠费,确保所有本该交纳的学费在开学初“颗粒归仓”。
设计与艺术学院近日出台《学费缴纳规定(试行)》,规定从综合测评、行政管理、学籍管理等多条途径,一方面鼓励大学生诚信交费,同时大力“围剿”恶意欠费现象。规定指出,确有困难的学生,通过申请审批,并由家长向学院递交《交费承诺与规划书》,可以缓交学费,而恶意欠费者,将会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记过处分。规定对恶意欠费作了明确界定:第一,家庭具备及时缴费能力却故意拖欠,或虽有欠费的客观原因但未及时向学院申请告知,办理缓交手续;第二,学生揣着学费却不及时交纳,不论何种原因均以恶意欠费论处;第三,欠费不积极主动补交,主要指平时消费超出必要消费标准,或者运用较大资金于经商、投资、储蓄等其它用途,却不及时补交学费。
规定还对不按《交费承诺与规划书》履行交费义务者,设定了处罚措施:取消下一学年享受助学金资格或各种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