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烟或者有高消费行为的同学能否享受“困难生”待遇?如何调动班主任的积极性?如何做好困难生资助工作?日前,设计与艺术学院出台一系列学生工作规章制度,对包括上述问题在内的学生工作的方方面面作了明确规定。
3月21日,校党委书记邹树梁、校长文格波听取设计与艺术学院工作汇报之后指示,设计与艺术学院作为新兴的学院,要强基础、重质量、创特色。院领导班子认真学习校领导指示,认识到“制度基础”是最重要的基础,制度建设是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并决定从学生工作制度建设起步,力争年内完善包括学院议事决策、教学管理、内部管理等在内的全套规章制度。
此次出台的制度包括设计与艺术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学生奖励条例、困难生资助工作条例、学生工作例会制度、学生请假制度等十余项。据介绍,制度设计体现了以下四原则:一是维护和发展学生成长成才的根本利益,二是遵循高端规范与结合学院实际、体现学院特色相结合;三是学生工作各方责权利相结合;四是强调程序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