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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设计艺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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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 [2019] 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疫情形势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南华大学 2 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设计艺术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落实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二)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四)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五)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六)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做好兜底支持保障。针对当前疫情形势,提前做好参加复试考生情况的精准摸排,尤其加强对贫苦地区、自身条件极为困难等特殊群体考生的关爱帮扶。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学院招生复试(调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学院党委(总支)纪检委员参加。

职责:负责制订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经学校审定的工作方案;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专家小组;负责协调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结果,及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成立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主管领导担任。

职责: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组织安排调剂工作人员,开展招生与调剂政策宣传,精准发布调剂信息、反馈受理结果,及时接听电话并负责招生政策咨询,确保效率和服务质量;组织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场地并负责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核对提交拟录取结果,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3、成立各学科专业招生复试专家小组,组长由学科带头人(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职责: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与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与审定。

三、复试基本条件

1、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均执行教育部划定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复试分数基本线。考生需满足本人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同时符合《南华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报考规定及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经学院工作小组审核同意进行调剂复试的考生。

2、复试名单确定

我院所有专业(领域)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在达到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一志愿复试名单以学校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名单为准,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根据调剂系统报名,学院专业培养类别调剂规则择优录取,名单公布在学院网站

四、复试方式

(一)根据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统一采用教育部研招网推荐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中国移动云考场”(腾讯会议平台备用)。

(二)学院根据专业特点提前制定有针对性的复试工作办法、操作流程及应急预案,并提前做好演练,确保参与复试录取人员掌握政策、熟悉流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别要做好复试小组专家成员疫情防控工作。

(三)学院提前公布复试工作安排,同时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确保考生掌握网络远程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五、调剂工作

我院接收调剂专业情况与要求具体以南华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以及研究生招生网调剂系统平台公布的调剂公告和缺额为准。

1、调剂规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在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考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且初试成绩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条件下,经审核同意可进行调剂。

2)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及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艺术设计专业硕士按考生的一志愿专业及方向和初试成绩总成绩、专业能力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设计学硕士按考生的一志愿专业及方向和初试总成绩进行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研招网系统调剂

    我校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1)调剂系统开通后,研究生院招生办将根据录取情况及时公布缺额专业的调剂名额与调剂的要求。

2)符合我校调剂条件及教育部公布的A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我校公布调剂计划缺额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研究生院招生办将根据学院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并确认“复试通知”。

4)调剂生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请所有调剂考生保持通讯渠道畅通,被“拟录取”的考生在48小时内须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六、复试时间

1、第一批复试时间、复试对象及方式

1)第一批复试时间:518-519日。

2)第一批复试对象:一志愿上线考生

2、第二批复试时间、复试对象及方式

1)第二批复试时间:529-530日 (初定)

2)第二批复试对象:调剂考生

调剂事项见学院网站通知。

七、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本次远程复试,积极运用系统提供的“人脸识别”等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前,考生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下列相应材料原件的扫描版(jpg/pdf格式),于514发至学院指定邮箱565124867@QQ.com,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开学报到后学院对考生的原件进行审核,复印件提交学院留存。

    1、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4、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 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单的复印件。同时签承诺书: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对于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无异议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对于在20209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考籍卡(证)

5、报考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的复印件。

6、《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
    8、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9、提交设计作品集及获奖证明

上述材料中124项必须在复试前提交,其他材料若因新冠疫情防控原因暂时无法提供,在不影响复试考核公平性的基础上,学院可视情况给予缓交。

八、复试成绩与内容

艺术设计专业硕士复试成绩共100分,其中专业笔试部分占20%,实践能力部分占40%,面试占40%

设计学硕士复试成绩共100分,其中专业笔试部分占40%,实践能力部分占20%,面试占40%

复试内容要求:

1、专业笔试:专业理论考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一批复试考试时间2020518日(星期一)08:00—10:00

     提案内容:专业理论答题卷

     文本格式:A4,纸质电子文件一式两份。

     要求:考生需要在10:20前将原件电子档发至邮箱565124867@qq.com,原件在考试结束后20日前邮寄至指定地址,过期视为作废。考试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独立完成,开学后将进行专业复核,发现差距较大将取消录取资格。

2、实践能力考核:设计创作能力考试。设计创作能力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一批复试考试时间:2020518日(星期一)10:3013:30

    设计提案内容:快速手绘表达、电脑展板、建模型原文件。

    设计文本格式:A3,纸质电子文件一式两份。

    要求:考生需要在13:40前将原件电子档发至邮箱565124867@qq.com,原件在考试结束后20日前邮寄至指定地址,过期视为作废。考试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独立完成,开学后将进行专业复核,发现差距较大将取消录取资格。

3、面试:主要针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综合能力、英语口语以及英语听力测试。面试综合素质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一批复试面试时间:2020519日(周二)08:30开始

    面试地点:设计艺术学院203会议室  中国移动“云考场”

4、加试:专业基础知识及技能测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若有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

     第一批复试加试时间:2020519日(周二)下午7:3010:30

     设计提案内容:形体基础、建模原文件。

     设计文本格式:A3,纸质电子文件一式两份。

    要求:考生需要在12:00前将原件电子档发至邮箱565124867@qq.com,原件在考试结束后20日前邮寄至指定地址,过期视为作废。考试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独立完成,开学后将进行专业复核,发现差距较大将取消录取资格。

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律不得拟录取。

第二批复试流程与内容与第一次一致,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九、拟录取

    调剂考生的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

(一)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出综合成绩排名后确定。如前面考生放弃,后面考生可以递补。

考生综合成绩(100)=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二)复试通过的考生须签订拟录取承诺书,复试情况登记表及录取汇总表上学习形式必须注明“全日制”

(三)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四)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0620日前向学校研招办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六)公示

学院会将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七)其他

    以上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将可能根据教育部后续要求及远程复试系统测试做相应调整。

十一、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全面指导与领导;校督查小组负责对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一旦发现违纪违规事件,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及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过程监督。

(三)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及时公布。

(四)复议制度。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如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五)2020年硕士研究生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18711400125 0734-82823100734-8281591;电子邮箱:nhdxyzb@163.com

十二、复核复审

学院采取复核复审机制,凡远程复试的考生在开学三个月内均要参加复审考核,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十三、特别说明

(一)学院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后,调剂考生需按要求登陆系统填写调剂申请。调剂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反馈是否接收拟录取,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招办将经网站公示的待录取名单上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政策审核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三)拟录取考生将接受教育部的录取检查,不符合教育部录取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于2020年开学报到后由学校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关要求办理。

(五)奖助学按“南华大学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南华校发〔201895号)文件执行,详情见南华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学院研究生办咨询电话:18711400125(周老师)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南华大学研究生院。

南华大学设计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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