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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设计艺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本文由2019-03-29发布在研究生招生栏目中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 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结合设计艺术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院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平稳有序,不断增加广大考生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织管理

1、成立学院招生复试(调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

职责:1)负责制订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经学校审定的工作方案;(2)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专家小组;(3)负责协调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4)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结果,及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成立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招生单位主管领导担任。

职责:1)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原件);(2)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3)组织安排调剂工作人员,开展招生与调剂政策宣传,精准发布调剂信息、反馈受理结果,及时接听电话并负责招生政策咨询,确保效率和服务质量;(4)组织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场地并负责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5)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6)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核对提交拟录取结果,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审核。

3、成立学院各学科专业招生复试专家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组长由学科带头人(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职责:1)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2)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3)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4)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与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与审定。

三、复试基本条件

1、参加复试的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总分达到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复试分数基本线,同时符合《南华大学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报考规定及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经学院工作小组审核同意进行调剂复试的考生。

2复试名单确定

我院所有学科、专业(领域)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在达到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一志愿复试名单以学校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名单为准,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根据调剂系统报名考生的初试总成绩按学科、专业(领域)方向排名择优录取,名单公布在学院网站。

四、调剂工作

我院接收调剂专业情况与要求具体以南华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以及研究生招生网调剂系统平台公布的调剂公告和缺额为准。

1、调剂规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在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考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且初试成绩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条件下,经审核同意可进行调剂。

2)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及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的一志愿专业及方向和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研招网系统调剂

    我校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1)调剂系统开通后,研究生院招生办将根据录取情况及时公布缺额专业的调剂名额与调剂的要求。

2)符合我校调剂条件及教育部公布的A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我校公布调剂计划缺额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研究生院招生办将根据学院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并确认“复试通知”。

4)调剂生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请所有调剂考生保持通讯渠道畅通,被“拟录取”的考生在48小时内须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五、复试时间及流程

1、复试时间与复试对象

复试时间:2019330---4月中旬。

1)第一批复试时间:42-44日。

2)第一批复试对象:一志愿上线考生、部分生源不足专业调剂考生。

2、第二批复试时间与复试对象

1)第二批复试时间:清明节假期后,具体时间见学院网上通知。

2)第二批复试对象:调剂考生。调剂事项见学院网站通知。

3、复试流程

第一批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

考生按学院通知要求42日下午2:30~6:00到学院A504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毕业证或学生证、身份证,领取复试报到单,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收费标准,凭报到单到学校财务处交纳复试费120元;

2)考生在学院报到时提交A4纸复印件1份(按毕业证或学生证、身份证顺序装订)、思想政治审查表,并落实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

3)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可与初试科目、复试笔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由学院拟定,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若有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加试具体科目见学院复试方案。

4)心理测试与体检安排:考生凭报到单、身份证参加心理测试(地点在红湘校区图书馆)和体检(医疗中心)

5校外调剂考生必须在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后,才算完成复试程序。考生确定“待录取”必须慎重,一旦确认,不能更改。

第二批复试流程与内容与第一次一致。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携带下列材料到学院A504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准考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毕业生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一份(此表为网上打印,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往届考生必须携带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认证网站:http://www.chsi.com.cn/xlrz/

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必须完成全部四学年的在校注册)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此表为网上打印,查询网址:http://xjxl.chsi.com.cn/index.do)。

3)思想政治审查表(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该表到附件中下载);

4)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复试时交复试小组)。

5、注意事项

要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对于考生得出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和综合素养的考察,要强化导师群体把关,避免个人说了算的情况发生。强化导师的规则意识、程序意识、责任意识和招生纪律意识。

六、复试成绩与内容

复试成绩共1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30%,实践部分占30%,面试占40%

复试内容要求:

1、笔试(30%):专业理论考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一批复试考试时间201943日(周三)08:00—10:00

考试地点:设计艺术学院A201

2、实践能力考核(30%):设计创作能力考试。设计创作能力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一批复试考试时间:201943日(周三)10:2013:20

考试地点:设计艺术学院A201

3、面试(40%):主要针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综合能力、英语口语以及英语听力测试。面试综合素质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一批复试面试时间:201944日(周四)08:30开始

面试地点:设计艺术学院A301

4、加试:手绘、软件。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若有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

第一批加试时间:201944日(周四)19:3022:30

加试地点:设计艺术学院A301

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律不得拟录取。

体检及心理测试时间由考生自行安排,最迟于201943日(周三)下午完成。

第二批复试流程与内容与第一次一致。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拟录取

1拟录取原则:采取第一志愿、调剂分批录取,第一志愿优先; 按专业方向录取,本科专业方向一致优先。

2、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出综合成绩排名后确定。如前面考生放弃,后面考生可以递补。

考生综合成绩(100)=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通过及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学院周君老师处办理拟录取手续(签订拟录取承诺书),复试情况登记表及录取汇总表上学习形式必须注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6、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办经审核后由研究生院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工作日。

7、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8、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9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10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1951日前向学校研招办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

11、其他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复试总成绩满分的60%)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5)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7)体检或心理健康普查不合格者;

8)有其它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全面指导与领导;学校督查小组负责对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一旦发现违纪违规事件,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及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过程监督。

3、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及时公布。

4、复议制度。复试结束后的一周内,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受理具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如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52019年硕士研究生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734-82823100734-8281591;电子邮箱:nhdxyzb@163.com;通讯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

九、奖助学金及学费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2、奖助学金按“南华大学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南华校发〔201895号)文件执行。

十、其他注意事项

学院硕士生招生咨询电话:18711400125(周老师)。

 

南华大学设计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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