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是对学生实施教育、教学和管理的最基层管理者,是班集体的管理组织者、教育和指导者。为了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使班主任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切实发挥班主任“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作用,根据《南华大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南华党发[2009]3号)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成立学院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廖建军
成员:肖月生 唐卫东
2.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
组长:温雪松
组员:孙 慧 郑小燕 杨雨山 陈新增
3.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学工室
(二)学院班主任主要工作事项
1.班主任应经常深入所负责班级的宿舍,对学生宿舍的卫生及安全进行督导。
2.每周批阅所负责班级的班务日志,对于班级旷课违纪学生要及时批评教育并上报学工室。
3.有针对性的引导学生开展有益于学习生活的课余活动以促进班级的团结奋进,每学期至少主持或参加一次班级活动。
4.做好班级困难学生(包含学习困难学生、生活困难学生及有心理问题的学生)的帮助教育和跟踪管理,要积极与学生沟通,善于解决学生的问题,对于处理不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学院学工室。
5.采取措施提高所负责班级学生的学费缴费率,同时对于欠费学生的情况要做好详细的登记和分析。
6.毕业班级的班主任需对学生的外出实习登记、就业指导工作及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负责,详细工作情况将由学院学工室负责统一指导安排。
7.关心并指导班级的评先评优、奖、助、贷工作。
8.制定班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班级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学院学工室或学院、学校其它有关部门。
(三)班主任工作考核程序
1.学生考评,权重0.3。
2.班主任自评,权重0.3(将依据学校班主任自评标准分值表制作学院班主任自评表)。
3.学院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考评,权重0.4。
4.召开考核会,现场测评查阅资料,作出结论。
(四)考核结果
班主任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班主任为不合格:(1)所带班级出现较大责任事故,并负有一定责任者;(2)严重违背师德规范,学生反响强烈者;(3)经统计全年所负责班级宿舍卫生不合格率超过50%。(4)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班主任不知情或无作为者。
班主任考核成绩作为其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学院将对考核优秀的班主任按《南华大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南华党发[2009]3号)进行奖励和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学院将参照《南华大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南华党发[2009]3号)进行处罚。
(五)对于班主任工作的奖惩办法
1.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将不予推荐参加学校、学院各项评先评优;
2.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将扣发全年班主任津贴的30%。
3.考核优秀的班主任将推荐参评校级、院级优秀班主任。
(六)本条例由学院领导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