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管理

松霖建筑与设计艺术学院学术委员会产生办法

本文由2022-05-30发布在科研管理栏目中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5号)要求,依据《南华大学章程》、《南华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2022版,启动松霖建筑与设计艺术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

 

一、学院学术委员会应当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质量;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院科学发展。

二、学院学术委员会一般由不同学科、专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岗在编人员组成,总人数为设置9-13人的单数。其中,学院主要党政负责人原则上不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其中学院在职领导人数一般不超过40%,上届委员会成员数不超过70%,学术委员会的组成要充分考虑本学院不同学科、专业的代表性,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

三、 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院建设和发展,有参与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四、学院根据学科、专业构成,确定各委员名额,保证学院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具有广泛的学科代表性和公平性。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由民主推荐、公开公正遴选产生候选人,委员由民主选举产生,能充分反映基层学术组织和广大教师的意见。

五、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由院长聘任,实行任期制,任期为4年,可连选连任。委员在任职期间退休或离开学院岗位,由委员会主任提出替换,并报院学术委员会批准。

六、学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秘书长1名主任副主任委员由院长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学术主任委员应是本学科领域知名学者、具有高水平研究成果或设计产生重大社会经济价值

七、学院学术委员会就学科建设、教师聘任、教学指导、科学研究、学术道德等提案,承担相应职责。

学院学术委员会设立秘书处,处理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挂靠学院办公室学院学术委员会的运行经费纳入学院预算安排。

八、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经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可免除或同意其辞去委员职务:

(一)主动申请辞去委员职务的;

(二)因身体、年龄及职务变动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

(三)怠于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委员义务的;

(四)有违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者学术不端行为的;

(五)因其他原因不能或不宜担任委员职务的。

 

 

附件:学术委员会机构职能及岗位职责

、工作职能

学院学术委员会是学院对科学研究的学术问题进行评议、决策的最高机构,辅助院长组织学院的科学研究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审议科学研究计划方案。学院学术委员会对本教师、科研人员提出的年度或阶段性科学研究计划的可行性和学术价值进行审议,以决定该方案是否列入学院科学研究规划,并给与指导;

2.评定研究成果。对学院申报的年度或阶段性科学研究成果的学术水平与价值做出评估,决定成果的等级及层次。作为评定科学研究成果的基层学术组织,负责评定学院的优秀科学研究成果,并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向学校的学术评议机构申报。同时负责审查、鉴定学院及社会各界委托的科研、学术成果的价值、水平、等级;

3.指导学院科研平台与科研团队建设。对已获批的科研平台与科研团队进行建设指导,对拟申请的科研平台与科研团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议与指导;

4.审议学院申报的科研项目。对学院申报的科学研究项目进行审议和申报指导,提高申报项目的质量;

5.审议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

6.指导学院职称评聘工作;

7.指导学院中、长期学术与科研发展规划制定工作;

8.完成学院其它学术职能。

三、委员工作权利

1.对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2.对学术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有审议或表决权;

3.学术委员会获得劳务补贴权利。

四、委员工作义务

1.委员在会议中发表的涉及个人、学科和单位评价的言论的保密义务 ;

2.学术委员会认为应当保密的其他事项。

如有违反保密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委员资格,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年终奖励绩效。

五、议事制度与规程

1.学术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为有效,会议决定须参会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2.学术委员会讨论事项与委员有直接利益关系时,该委员应回避。

3.学术委员会会议由主任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副主任代为主持;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委员不得委托其他委员代为投票。

4.遇有紧急事项需要表决时,学术委员会主任可决定进行通讯投票。

5.院学术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应当予以公示,并设置异议期。在异议期内如收到提出复议的申请,须征得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员同意,方可召开全体会议复议,经复议的决定为最终结论。

6.办公室负责,材料的保管,办公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7.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南华大学松霖建筑与设计艺术学院

                                   2022年5月10日